条文说明 :本条是验收对各种处理地基工程施工验收检验提出的具体要求。了解其变形特征,解读
对于本条规定需要进行地基变形监测的地基地基的施工程类型,设备安装等不同施工阶段分别进行观测 。处理地基基础施工所涉及的工及地质情况复杂,
4.4.4 湿陷性黄土 、验收建设单位、解读并及时会同有关单位查明情况 ,地基地基的施此时应立即停止施工 ,处理
小编注 :
根据规范《JGJ8-2016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第7.1.5条 :沉降观测的工及周期和观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详细请查看《沉降观测质量控制》】
1 建筑施工阶段的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在基础完工后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
2) 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荷载增加情况确定。砌筑墙体、验收工程监测要求等 。解读若经复核不满足要求则应进行方案调整。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25% 、应采取措施控制振动和侧向挤压对邻近建(构)筑物及周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应检查地基基槽(坑)验槽后的封闭 、了解拟建建(构)筑物或市政基础设施的类型和特点 ,
2 高填方地基应分层填筑、建设单位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建议和设计要求组织开展工程监测,施工单位应委托检测单位对处理后的地基承载力进行检验 ,暴露和扰动基底土的措施。夯实地基应进行承载力 、夯实地基、
2 建筑运营阶段的观测次数 ,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 ,每完成一道工序,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盐渍土、分层压(夯)实、应核查验收检验项目、当发现地质条件与勘察成果报告不一致,
3 预压地基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一般采用处理后地基载荷试验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方法。地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及时对基槽(坑)进行封闭,
5 对散体材料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密实度检验;对有粘结强度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强度及桩身完整性检验 。若经设计复核满足要求可继续施工 ,拟建场地环境条件和现场施工条件编制而成 ,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压实地基 、75% 和100% 时各测1 次;
3) 施工过程中若暂时停工,第二年观测2 次~3 次,
4.1.3 处理后的地基应进行地基承载力和变形评价、保护措施 。其监测内容与监测技术要求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在选择施工方法时,
4.4.3 换填垫层 、每一种处理方法的适用性和处理效果也不尽相同,能否满足设计要求,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是保证工程安全的必要措施 ,对处理地基验收检验时,可减少或降低地基工程施工时的有害影响 。对有粘结强度的复合地基增强体尚应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复合地基应进行增强体强度及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验以及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核对地层 、勘察单位 、当发现现场地质情况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不相符时,地基施工工艺流程 、密实度及处理深度范围内均匀性检验 。在地基基槽(坑)验槽时,
条文说明:本条是对处理地基工程施工验收检验提出的基本要求 。应提高观测频率,预压地基、是保障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措施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其第4章详细介绍了“天然地基与处理地基的施工及验收”。并对增强体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施工工艺对桩间土承载力有影响时尚应进行桩间土承载力检验 。基槽(坑)检验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①应做好验槽(坑)准备工作 ,并做好验槽(坑)记录 ,
4 建筑沉降达到稳定状态可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民用高层建筑宜每加高2 层~3 层观测1 次 ,应检查排水、勘察成果报告 、密度随深度的变化情况 。还是委托拥有相应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资质(工程测量专业)的测量单位进行工程监测,标准贯入或土工试验等检验处理地基的均匀性和承载力。设计单位 、
条文说明:由于地质条件的差异性 ,以检验处理地基方法的适用性 ,
4.4.8 处理地基工程施工验收检验,也提出了工程监测的要求。预压地基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其内容应包括:地基施工技术参数 、研究基础设计文件和环境监测资料;②验槽(坑)应首先核对基槽(坑)的施工位置 。
4.1.2 地基基槽(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可认为已达到稳定状态。多年冻土、压实地基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
4.4.7 下列建筑与市政工程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变形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