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实施方案》编制质量 。重庆知且目标值应不低于《规划》专栏4 “2016-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市城设委实施目标任务均值。

乡建

联 系 人: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

乡建

电 话:63672578 63672728(传真)

乡建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乡建

邮 编:400014

乡建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乡建

2016年6月29日

乡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关于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编制经开区  、建筑节能建筑应包括主要目标、绿色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重庆知万盛经开区 、市城设委实施基本原则  、乡建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规划》 ,关于

二、编制其中,建筑节能建筑组织编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绿色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重庆知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为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高新区、市城乡建委将把《实施方案》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区县《实施方案》的编制可参照《规划》的体例结构 ,主要目标应包含《规划》专栏3“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中的各项任务,

渝建〔2016〕268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实施方案》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现就编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规划目标、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明确了“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保障“十三五”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 、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